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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析测试中心2022年度防疫期间开放服务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5-20 浏览次数:2089

    为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实验室安全,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文件和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工作实际,特制定实验室开放工作方案。

    一、原则

    中心依据苏州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开放服务工作。中心将根据实验人员类型,实验室通风条件,实验项目类型、特点等因素对开展实验的人员数量和时间进行控制,同时做好开放实验室备案工作。开放基本原则如下:

    (一)加强组织管理,落实带班制度,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要靠前指挥,协调开放资源(实验人员、实验材料、防控物资等),同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符合进校防疫要求的教职工方可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研究工作。实验室应尽量确保通风良好,设备、设施和实验材料安全可控,以及消毒等措施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实验室方可开放;

    (三)研究生确因科研需要,并且符合防控要求方可进入实验室。研究生上机操作尽量组织分散式管理,视疫情发展态势评估是否开展正常开放服务;

    (四)禁止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确因工作需要(如:设备维修、维护等),由中心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报,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入;

    (五)各室须掌握实验室开放动态信息,包括开放的实验室房号、人员(含教师和学生)、实验类型、危险性实验管控情况、安全检查情况以及各类隐患治理情况等。

    二、实验室开放管理

    (一)疫情期间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各机组具体开放时间由中心视疫情发展态势而定),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晚间和双休日暂不开放。晚间和双休日延伸开放视疫情发展态势和需求情况另行通知。

    疫情期间实验室开放形式:以委托送样检测为主,预约上机视疫情发展态势而定。

    (二)需要测试样品的课题组应通过校内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申请预约,送、接样品时应尽量避免人员接触,样品交接方式及地点安排如下:

    核磁、电镜实验室,样品交接点位置在实验室门头,其他实验室,样品交接点设置在各楼层的过道,同时认真做好送样老师和学生的登记工作。

    测试数据通过线上传送,确因实验需求必须实时观测的,送样时做好备注,由中心老师合理安排,避免人员的聚集;

    (三)研究生上机安排:学生须符合学校疫情防控健康要求。上机学生应通过校内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申请预约,进入实验室前进行体温、苏康码检测,同时填写进出实验室登记表,经中心老师查核批准后后方可进入,在中心实验室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服从中心老师安排。(如学校防控要求和规定发生变化,则按学校最新政策执行。)

    三、实验室防疫要求

    (一)原则上实验室不允许使用中央空调,确因工作需要的,实验室负责人应强化保障措施,最大化的减少人员进入;

    (二)通风条件良好的实验室,在实验前半小时通风,原则上整个实验过程保持通风状态。同时保证实验室里人员人均面积不低于六平方米,且做好监督;

    (三)因大型设备特点而相对封闭的实验室,原则上只允许专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或指定技术人员上机测试;其他满足通风条件的实验室,根据尽量减少上机操作人员为原则,可安排接受培训的教职工或学生上机操作,不同人员交换操作时,场所和设备操作界面应由指导教师或指定专人消毒后方可继续使用;

    (四)所有进入实验室人员,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防疫要求及实验室安全规范,合理安排实验任务,室内人员保持合理间距,对电话、键盘鼠标、文具、桌面等应使用酒精棉片进行必要的消毒,传递纸质文件前后须洗手;

    (五)所有实验人员必须穿戴好实验服、手套、口罩等。废弃的口罩放入专用的口罩收集桶,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他人实验室,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不聚集一起,不做与实验无关的沟通交流;

    (六)实验完成后,尽快离开实验室,保持开窗通风,每日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可使用酒精擦纸类、84消毒液等消毒用品按规定进行消毒。严禁在实验室内通过喷洒酒精等方式进行消毒;

    (七)实验区域一律不得夹带食品进入,实验室一律不得饮食;

    (八)各实验室完善进出实验室登记表,登记表见附件,如登记信息造假而造成危害,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实验室安全要求

    (一)实验室全面开放前,各室必须组织一起对各室所有教职工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并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前进行防疫和实验室安全宣传和告知,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实验室必须做好防火、防爆等安全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含特种设备)、实验耗材(含危险化学品、生化试剂、病原微生物、放射性物资等)、危险废弃物以及各类实验室安全设施处于安全管控状态,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物资充足;

    (三)重点关注管制实验材料、大剂量使用危险化学品、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放射性核素以及特种设备等场所安全,存有较大隐患的实验室一律立即组织整改,不得使用;

    (四)中心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应定期组织对开放的实验室安全巡查,对存有安全隐患的实验室暂停使用和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做到隐患销号、闭环整改;

    (五)实验室使用人或责任人应落实自查制度,坚持“每日三查”(即入室前、工作时、离开前的自查工作,并完整保留检查记录),逐一检查实验室各类危险有害因素的控制情况。

    五、应急措施

    遇有疫情发生,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启动应急管理,除了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外,所在楼栋的所有实验室实行关停措施,等待有关防疫部门人员进行消毒等后续处理。

    2022年度防疫期间进出实验室人员登记表.xlsx                            

     

     

       苏州大学分析测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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